“这个礼拜弄死两只猫了,橘猫抡墙上抡死的,三花被钢管活活打死的。”在一些QQ群里,这样的留言伴随着鲜血淋漓的图片和视频,刺痛着人们的心。
此前,《半月谈》刊发相关报道,揭露“虐猫视频”黑幕。近期,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在一些网络平台,制作、传播、兜售虐杀动物视频已形成地下产业链,大量“带血的视频”仍在暗地传播。
血腥视频按G售卖,有些“一分钟一块钱”
“下午买了一只猫,先用手机数据线抽,再用针扎,最后用筷子捅死。”在一个虐待动物的群里,有人以炫耀的口吻讲述其恶行。
一名反虐待动物志愿者提供给记者足足130GB的虐猫视频,另有虐狗视频60GB。记者从志愿者统计的表格中看到,仅今年4月至10月间,他们就在互联网上搜集到100多起虐杀事件的记录,地点涉及21个省份,虐杀行为包括活埋、剥皮、火烧、水烫、挖眼等。
一名志愿者说,她接触过的此类QQ群有10多个,群内人数从二三十人、五六十人到几百人不等。从他们的谈话可以得知,每天都有动物被虐杀。
此类QQ群往往通过“暗语”或“行话”来掩饰虐杀行为,如有的群名冠以“爱猫群”“小动物行为艺术鉴赏群”,虐杀视频则以“学习资料”“关爱视频”等来命名。
如今,大量虐杀视频在网络上隐秘流传和买卖。售卖者一般通过微博、微信、贴吧等平台吸引“顾客”,购买者通过二维码或闲鱼链接支付,再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码观看视频。
记者通过QQ联系上一名卖家,对方说相关视频都由团队拍摄,普通视频10元一部,也可按要求“私人订制”。记者付款后,对方马上发来一个百度网盘分享码,打开后可看到一部30多分钟的虐狗视频,其中包含多种虐待手段。
据介绍,此类视频单部价格从2元到10元不等,打包价从30元到几百元不等。有卖家表示,一般价位是40元200条视频,且赠送“最新系列”,“都是30分钟以上有头有尾的好货”。有些“原创”视频的售价会高到1分钟1块钱,时长从半小时到1小时不等。也有原创者称可以500元打包全部视频。
制作、贩卖视频,能获取不菲利润。据透露,有人一年能赚十几万元。
虐杀动物的视频除卖给个人外,也会出售给一些网站,供用户付费观看。价格往往根据虐杀手法的残忍程度和拍摄者资历来定。如果拍摄者是圈里的名人和红人,卖价就高;如果是刚入圈新人拍的,就相对便宜许多。
虐杀链条:组织化、专业化、隐蔽化
近年来,动物虐杀者人群越来越趋于低龄化,不少未成年人参与其中。他们制作、贩卖视频不止为赚钱,更为取乐和宣泄。有人花几万元买狗虐杀,就是为了“好玩”。
至于视频买家,其目的亦不同。这里面有倒卖获利者,有获取快感者,也有单纯猎奇者。
目前,虐杀动物视频买卖逐渐形成地下市场链条,并呈现组织化、专业化、隐蔽化等特点。
记者了解到,被虐杀的动物中有很多是流浪猫狗。一名虐杀者透露,视频中被虐杀的狗是在闲鱼上买的。在多家知名网站上,也可以轻松购买到活体动物。一名曾卧底虐杀群的动物保护志愿者说,大部分被虐杀的动物是由群组成员花钱购买的,“他们觉得反正是花自己的钱,想怎么处置别人管不着”。还有不少成员购买了虐杀动物的特殊工具和专业拍摄设备。
与此同时,虐杀者也建立了相关组织。新成员加入此类组织一般要通过某些“测试”,如必须按其要求直播虐杀行为,做出“胜利”手势等。
一名志愿者向记者揭露,虐杀动物组织的成员们主要通过QQ群联系,行动十分谨慎,一般1至2天就会解散一个QQ群,再组建新群。他们还会实时调查群内人员,一旦发现不熟悉的人员加入,便会立刻换群。
据了解,群组成员会不定期地举办线下聚会,一起虐杀动物,不少人还专门从外地赶到约定地点。“他们大多租用郊区仓库作为虐杀场所并拍摄视频,并与买家现场进行交易。”知情人士说。
浙江理工大学动物法研究所负责人钱叶芳说,让青少年暴露在虐待虐杀动物的视频、图片、信息乃至现实场景前,对其尚未成熟的心智、认知、情感和价值观必将产生有害影响。“虐杀动物背后也反映出诸多问题,比如对青少年心理关怀的缺失等。”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等多位法律界专家认为,任由对动物实施暴力的信息在网上传播,会产生对虐杀动物等行为的默许效果,即相关人员会认为该行为虽“见不得人”,但“不违法就没事”。这样下去,歪风恶习会进一步蔓延发酵。
记者采访的多位法律专家表示,目前制作、传播虐待虐杀动物视频等行为很难被立案查处。执法部门普遍认为,我国现有法律并未明确将虐待虐杀动物行为视为法律所禁止的暴力,也没有明确规定相关内容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暴力信息。
同时,相关网络平台在监管中也面临种种难点:虐杀者或视频卖家采用换马甲、邀请加入特定聊天群等方式来分享视频,平台对此难以监管和根除。
“现行法律的不健全和惩处力度的薄弱,一方面导致平台法律责任不明确,平台加强监管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因成本低、获利高,虐杀者日益猖獗,进一步增大了平台监管难度。”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新闻发言人王静说。
一些专家认为,暴力既包括对人实施的暴力,也包括对动物实施的不必要的暴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守秋说,目前,我国在“反对虐待动物”和“禁止公开传播虐待动物信息”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全面、具体,应通过法律解释和宣讲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并推动相关立法进程。
钱叶芳认为,执法部门应根据现行法律文本和立法精神,依法禁止传播对动物实施的暴力信息。一方面整治网络平台,一方面打击制作、传播和贩卖者,以保护公众尤其是青少年不再遭受类似信息毒害,维护社会善良根基。同时,也要更多强调爱的教育,引导公众善待动物、善待他人,终止更多伤害。
对于相关举报信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访办专函回复指出,虐猫图文、视频属于“违法违规”的“血腥暴力信息”,并表示将督促网站平台全面清理,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切实维护良好网络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