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喜欢养宠物,狗和猫是大家最常见的。据估计,柳州市民豢养的宠物不下10万只。宠物死后,主人一般都是怎么处理的呢?记者调查发现,随着宠物殡葬悄然出现,一些宠物主人开始给宠物选择火化,但乱丢乱埋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
在北京等大城市早已出现的宠物殡葬服务,近年悄然在柳州出现,柳南区天鹅湖小区的一个宠物店,就已开展宠物火化等殡葬服务,不过人们的接受程度还不高。
这家宠物店的老板姓孙,他说自己2008年就开始经营宠物店,狗狗死亡,以前他基本上都是拿到郊外去深埋或露天焚烧,都很麻烦,因为选择埋地方难找,选择烧又很费劲。有一次,他在野外火化一只狗时,还有人报了警。他觉得宠物殡葬服务或有市场需求,于是在2011年推出了这项服务。
尽管孙在网上也打了广告,但是刚开始时,他的这项服务少人问津。通过圈内朋友的慢慢宣传,近年来,开始有畜主带死去的狗、猫等宠物来让他帮拿去火化,但每年也只有三四十单业务。
孙说,他可以根据宠物主人的要求,为他们的宠物提供尸体收殓、火化、拣骨灰、容器收纳、埋葬等基本服务。他在太阳村镇有一块宠物墓地,目前已经葬了几只宠物。为了环保和降低成本,全部采用树葬的方式,不留坟头不起墓碑,即把宠物骨灰埋好后在上面种一棵树。
据孙介绍,除了他,柳州目前还有一两家宠物店开展类似的宠物殡葬服务。由于柳州豢养宠物的市民总体接受程度不高,这些业务目前只能是他们捎带做的一个“副业”。
不过,孙认为,宠物殡葬服务在柳州仍然有一定的市场空间可挖掘,毕竟柳州宠物店约有70家,光每年卖的活体宠物就超过1万只,市民豢养的宠物保守估计不下10万只,每年死掉的宠物当以数千计,数量惊人。
可送到化制场处理
除了把死去的宠物委托开展宠物殡葬服务的宠物店进行火化、掩埋,也有一些宠物店、宠物诊所以及宠物主人,会把宠物尸体送到柳州市兽医卫生化制场进行销毁。
位于柳州市石烂路的柳州市兽医卫生化制场,主要是为了对动物卫生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查获的病害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而设立,一般不对规模养殖场等开放。不过,随着城市里宠物数量越来越多,市民乱丢弃宠物尸体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但又没有一个专门处理宠物尸体的专业场所。为了减少这种现象,多年来,他们的化制场也一直面向市民开放,免费帮助大家销毁宠物尸体。
化制场场长韦海勇介绍,近年来,化制场每年约要焚化80至100吨问题肉类,其中大部分是执法部门查处的各种问题肉品和动物,宠物店、宠物诊疗所和市民自己送来的宠物尸体,只占很少一部分,基本上都是猫和狗,数量只有100多只。
韦海勇提醒,若有诊所、宠物店或宠物主人拿宠物尸体来处理,大家要记得用密封塑料袋把尸体密封好,并带上身份证以便登记。不过,因为焚化都是用大炉子,所以不能为宠物主人保留骨灰。
乱扔乱埋最普遍
也就是说,柳州每年都有这么多宠物死去,但畜主选择为它们进行火化的也就200来只。那么,大部分宠物的尸体,宠物主人是怎么处理的呢?记者调查发现,大家基本上都是乱扔乱埋,甚至不排除有人劏了拿去卖。
市民罗女士很喜欢养狗,几年前她养了一只博美犬乖乖,乖乖对熟人很温顺,对陌生人却很凶。去年,乖乖窜进她家附近的一个工地,对民工狂吠,结果被人一棍子敲死。伤心之余,罗在一棵树下挖了一个坑,把狗狗和它的玩具、狗窝一起埋了,并未按照规定撒生石灰。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喜欢养猫、狗等宠物的市民,对于死去的宠物究竟应该怎么处理,大家认为没啥好纠结的,要不扔掉,要不随便找个地方埋了。
有环卫工人介绍,他们确实经常在小区、街头等地的垃圾桶发现宠物尸体。因动物死因不明,他们都会根据规定通过政府热线12345转给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来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日前,记者就跟随柳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前往和平路一大院处理了一具被丢弃在垃圾堆边的宠物狗尸体。狗的尸体已严重腐烂,散发出阵阵恶臭。
该所负责人介绍,他们经常会接到市民或12345及相关部门要求处理这种被乱丢弃的宠物尸体的电话。若是远离市区的荒郊野外,附近又没有水源,他们一般按照规定用生石灰等就地深埋;若没有就地深埋的条件,则会用特制的包装材料把喷洒过消毒药水的动物尸体密封,用密封车运到柳州市兽医卫生化制场焚化销毁。
“乱丢乱埋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我曾听说有个诊所把死狗卖给了狗贩。”前文所述宠物店老板孙先生透露,他听说有一次,这个诊所死了两只重约100斤的大白熊宠物狗,结果被狗贩收走了。其称,一些不法狗贩跟个别宠物店和宠物诊所有联系。
须按规定处理宠物身后事
韦海勇表示,由于疫病死亡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可能携带人畜共患的病毒,一旦传播,不但会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甚至可能会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因此,国家和自治区对动物尸体的处理,都有严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
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同时对市民自行深埋处理动物尸体进行了规定:禁止宰杀、销售、抛弃染疫和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染疫和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粪便、垫料、污物等,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在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垫料,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尸体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