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网民关于“建议无攻击性犬种可以把身高标准提高到大型犬标准下-60cm,其余在中型犬-40cm以下的,可以办理狗证,方便统一管理”的留言,四川省射洪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答复,认为烈性犬不论大小都禁养禁放,并不存在烈性小犬可养之说;同时大型犬也不能养,因为行人往往不识犬型及其个体禀性而畏惧,养犬人必须尊重行人的权利。
10月21日,网民在射洪市人民政府官网的书记信箱留言称,目前,射洪市禁养超过 35厘米的大型犬和烈性犬,犬种多达 50 种。而一般大型犬的界定是成年后身高超过 60 厘米,中型犬一般指成年身高 41-60 厘米,小型犬一般是指成年身高小于或等于 40 厘米。禁养大型犬的规定,大部分地区一般是禁养 55-60厘米以上的犬,而小于 60厘米且性格温顺的犬是可以饲养的。仅以身高作为一刀切的标准有失公允。部分小型犬比大型犬更具攻击性,例如金毛、哈士奇、阿拉斯加被评为三大无攻击性犬种,却不能饲养,而小型的吉娃娃、泰迪等“惹是生非”的犬种却可以饲养,这是不公平的。 此外,现在射洪饲养金毛的人不在少数,很多人不愿遗弃或送救助基地,选择偷偷饲养,不能办证,反而增加了风险。
这名网友在留言中建议无攻击性犬种可以把身高标准提高到大型犬标准下-60cm,其余在中型犬-40cm以下的,可以办理狗证,方便统一管理。同时,要求一律牵绳、戴嘴套,并办证、上户,统一登记管理,由饲养人负责。
射洪市农业农村局10月26日回复称,《射洪市关于加强养犬的管理通告》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成年犬只体高不超过35厘米。因此,烈性犬不论大小都禁养禁放,并不存在烈性小犬可养之说;同时大型犬也不能养,因为行人往往不识犬型及其个体禀性而畏惧,养犬人必须尊重行人的权利。同时《通告》还有其它规定细则,与您的一些建议基本相符,请养犬人务必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