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氰化钠等剧毒物质,或以投喂毒饵,或以毒镖射杀等手段盗取农家犬只;随后将狗尸经过简单打包后,通过事先联系好的长途客车运往外省;再经简单内脏去除、剥皮处理后,含有毒素狗肉便被销往市场。
16日从浙江湖州南浔警方获悉,经湖州南浔警方4个月的侦查追捕,日前成功挖出一条横跨浙皖两省的盗贩狗肉灰色产业链,并破获一个跨省盗销毒杀狗肉的犯罪团伙。在该团伙收货点,警方现场查获1600多条被毒杀的犬只,总重逾15吨。仅这些被查获的有毒犬肉,就塞满了3个冷库。
目前该团伙中的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获悉,导致该团伙破灭的线索,源于湖州警方对农村一盗窃案的调查。
2014年3月,南浔双林派出所不时接到村民报警,称自家的鸡、鸭、狗经常发生丢失及非正常死亡。警方调查中,有群众透露,有村民家的看家狗非正常死亡后,主人在掩埋狗尸过程中,不明身份的人出现抢夺狗尸。
警方从该现象着手展开调查,发现了一个横跨浙皖两地的非法盗贩狗肉团伙。经查,该团伙涉及多人,内部分工明确。因各自分工不同,该团伙被明确分割成偷盗、转卖、屠宰分销等多个环节。
其中,偷盗环节主要由34岁的江苏籍犯罪嫌疑人沈某等人负责。沈某等人主要负责在湖州南浔、吴兴、织里等地的农村游走踩点,在发现狗后,便在凌晨四五点钟将之捕杀,得手后立即骑摩托车逃离。而他们捕杀狗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剧毒的氰化钠等物品混入骨头、肉包子中,引诱狗吞食;另一种则是以抹了毒药的弩枪射杀。毒药的来源主要通过网络购买。
警方透露,沈某等人在湖州一天最多可到手狗肉1400多斤。除农村家养犬类外,沈某等人也会猎杀一些宠物狗。在警方查获的犬类尸体中,就有藏獒等犬类。
沈某等人毒杀狗后,会将其转卖给收狗人徐某。了解到,徐某,42岁,江西人,与妻子王某专职收购、贩卖狗肉。从沈某等人处获得狗肉后,徐某夫妇会将这些狗简单打包,通过事先联系好的长途客车运往安徽广德县。在当地,收货商对狗进行处理后冷藏,或销售给各个经销商。最终,这些狗肉的大部分会进入广德的狗肉馆或饭店,供食客使用。其中一小部分,会被徐某转卖至南浔周边地区的农贸市场再次销售。
徐某交待,在沈某等人将毒杀的犬只送到后,他会按夏季每斤2~3元,冬季为5~6元的价格将狗收购,并在简单处理后按平均高于收购价1元左右的价格卖给收货商。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浙江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检验南浔警方查扣的狗肉样本,分别检出氯化琥珀胆碱、氰化物等成分。而这2种物质均有毒性,对人体有害,如累积到一定数量将会对人体心肺等功能造成严重损害。
对于狗肉有毒的情况,徐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也坦承,知道有毒狗肉对人体有害,所以他虽贩卖狗肉,但自己和家人都从不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