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嘉兴。市民张先生报警称,他新买的宝马四个轮胎都被人故意戳破,而且他们家还有一辆车也莫名其妙被人损坏过。警方通过分析研判,锁定了嫌疑人马某,马某承认之前划车和戳轮胎都是他干的。
据调查,马某的小狗被张某撞死,交警认定,因马某遛狗不牵绳,开车的张某没有责任,马某当场虽然不吵不闹,但内心并不服气,决定报复。于是他蹲点了张先生家的小区,蓄意破坏张先生家的小车,就连张先生新买的宝马车也没有逃过毒手。
目前,马某不仅需要赔偿张先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而且还因为故意损毁财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不得不说,这个结果真是大快人心,而且也是马某自作自受。遛狗不牵绳本来就是违法行为,说得冷漠一点就是,死了也活该,否则咬到人后果更严重。
只是,遛狗不牵绳如今已经被列为违法行为了,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知法犯法呢?我觉得,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了。低到什么程度呢?低到许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违法后会承担什么后果。如此没有震慑性,没有道德的人自然不怕违法。
所以我觉得,关于遛狗不牵绳的法律,还是应该再改善一下。比如,一经发现并证据确凿,可以直接将狗没收。狗主人要想要回狗,那就拿重金来赎,比如五千元、一万元?在这种的后果之下,再没有道德的人,违法之前也得掂量一下吧?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