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类的各种繁殖行为,对鸟类具有的意义,可以分几种情况来看:
对于强势鸟类来说,其繁殖行为,可以作为环境保护,甚至于城市规划的参考;比如说麻雀这种强势鸟种,是因为其杂食性和选择巢址的多样性;我们可以有意识的采取科学的规避方法,以及减少其可选巢址等策略,来抑制其繁殖;目的是为相对弱势的鸟种留下生存空间;
相反,对于弱势鸟类来说,是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科学武器,或者说是工具;比如说栗斑腹鹀这个鸟种,它的繁殖要求是低矮的西伯利亚野杏树和某一种茅草(对不起,记不住名字了),以及少被打扰的沼泽型稀树草原,我们就可以通过保护这些所需物种和环境,来拯救这种极危(也可能是濒危)鸟类;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既非强势,也非弱势的鸟种,也可以通过对这些鸟种的保护,来减少农药的使用,给人们和其它动物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未来;例如,我们都知道草原的沙漠化程度近年来日益严重;很多地方都是用毒性很强的农药来控制鼠害(也包括野兔等小型哺乳动物),殊不知,这是极其短视的办法,也极大的加剧了草原的失衡,因为鼠兔类还有改良草原土壤的作用,而农药的使用只是杀死抗药性弱的鼠兔类,今后还需要使用毒性更大的药物才能奏效,农药杀死的不仅是鼠兔类,间接的也导致猛禽的死亡;其实,最有效的,最天然的办法,是用猛禽和鸮类(猫头鹰类)来控制平衡;我们一旦掌握各种猛禽的繁殖行为,就可以精确的采取保护草原的措施,逐渐的恢复草原上猛禽和鼠兔类的平衡;这样的环境保护,才是可持续发展的保护鸟类。
如果能通过这样具有科学发展观的方式,来保护环境的话,鸟类的各种繁殖行为,就不仅是对鸟类种群恢复本身的意义了,也可以同时恢复整个生态的平衡,这个意义应该说不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