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猫去医院注射疫苗死亡 主人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近日,主人带宠物猫带宠物去医院注射疫苗,更是在离开医院不久就死亡了。宠物主人就把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精神以及财产损害的赔偿,但法院对于宠物主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201

近日,主人带宠物带宠物去医院注射疫苗,更是在离开医院不久就死亡了。宠物主人就把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精神以及财产损害的赔偿,但法院对于宠物主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宠物猫去医院注射疫苗死亡 主人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2015年7月11日,郑某到某医院为宠物猫注射疫苗,注射完毕离开医院后,发现宠物猫躺倒、口吐泡沫,于是返回医院抢救。尽管医院采取了抢救措施,但宠物猫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郑某起诉称,医院诊疗人员郭某诊疗时还未获得北京市兽医执业许可。医院在给猫注射疫苗前并未告知少数个体会在注射疫苗后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应对猫的死亡负有全部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医院工作人员郭某在为宠物猫实施疫苗注射时并未取得兽医师执业证,属工作瑕疵范畴,因此医院仅应就其工作瑕疵对宠物猫注射疫苗后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

就原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内容,法院认为,精神损害赔偿限于自然人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侵害的情形,特殊情况下对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宠物并不具有此特性,故法院不予支持。

因宠物猫的购买和饲养在市场上并无固定价格,并且郑某也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因此法院将参照市场价格,结合医院过错程度,最终判决医院赔偿郑某损失2000元。

郑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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